各相关申请人:
你提出的客运经营相关申请(包括许可事项变更申请),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经审查,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如下[详见附件:2016年客运经营许可业务审定意见(第24批)],并予以公示。
一、经审查,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和《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等规定的条件和标准的,根据《行政许可法》第34条第1款、第38条第1款、第49条的规定,决定准予(变更)交通行政许可。本机关将自作出本决定书之日起开始颁发、送达相关经营许可证件。请相关申请人于
二、经审查,对申请人的申请存在问题(详见决定意见栏)、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根据《行政许可法》第38条第2款的规定,决定不予(变更)交通行政许可。申请人如对本决定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随州市交通运输局申请复议,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随州市道路运输管理局
2016年客运经营许可业务审定意见(第24批)
一、经营期届满道路客运班线延续经营许可
序号 |
企业名称 |
线路名称 |
线路牌号 |
车牌号 |
线路性质 |
起点/起点站 |
讫点/讫点站 |
配载站点 |
循环站点 |
班线类型 |
车型车级 |
途径走向 |
日发班次 |
经营期限 |
审定意见 |
备注 |
1 |
湖北捷龙恒通运业有限公司 |
随州-厦门 |
S010063 |
鄂SW0822(黄) |
跨省线路 |
随州市汽车客运东站 |
厦门枋湖长途汽车站 |
广水恒泰汽运公司客运站 |
无 |
一类 |
大型高一级 |
麻竹高速、武汉外环、G50、G70、G15 |
0.3 |
|
准予延续许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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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湖北捷龙恒通运业有限公司 |
随州-厦门 |
S010064 |
鄂SW1122(黄) |
跨省线路 |
随州市汽车客运东站 |
厦门枋湖长途汽车站 |
广水恒泰汽运公司客运站 |
无 |
一类 |
大型高一级 |
麻竹高速、武汉外环、G50、G70、G15 |
0.3 |
|
准予延续许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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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湖北捷龙恒通运业有限公司 |
随州-洛阳 |
S010065 |
鄂S35329(黄) |
跨省线路 |
随州市汽车客运东站 |
洛阳市汽车站 |
无 |
无 |
一类 |
大型高一级 |
S49、G312、沪陕高速、二广高速 |
1 |
|
准予延续许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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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客运班线运营车辆变更
序号 |
申请单位 |
线路名称 |
线路牌号 |
审定意见 |
备注 |
1 |
湖北通宇运业有限公司 |
随州-红安 |
S820108 |
同意更新为中型中级19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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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广水市恒泰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 |
广水-东莞 |
S810012 |
同意更新为大型高一级54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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