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概况
本项目起点位于十岗 346 国道与316 国道十岗至厉山一级公路平面交叉处,与316 国道十厉段对接,向西利用规划外环路通道布线,于任家湾与神农大道交叉后走沿魏家畈西侧,于魏家沙畈跨府河,路线向西穿越光化村,与262 省道平面交叉后在规划区外围平行麻竹高速方向布线,过肖家凹、千工堰、藕坡岗,于廖家湾与编钟大道平面交叉,向西利用规划西武高铁站前大道线位布设,经周家湾,于碾子湾与西气东输管线交叉,过谢家咀、沈家湾,于黄家湾附近与迎宾大道平面交叉,同时与炎帝大道对接,利用炎帝大道改建至陆家湾,于西武高铁东侧改走新线,经彭家湾,于响水桥接回炎帝大道,同时与240国道平面交叉,于陈家湾与炎帝大道分离,改走新线,经王家湾,于廖家湾再次与西气东输管线交叉,跨涢水,穿行金家台子,于任家台接回346 国道现有道路(原随南线)。
本项目主线里程 23.76km,总体呈东西走向,设计车速为80km/h,工程总投资64132万元,环保投资为7285.3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11.4%。
2、环境现状评价结论
2.1生态环境
(1)陆生植物现状评价
重点评价区的维管植物共有73科、199属、282种(含种下分类单位),其中蔗类植物12科、16属、21种;种子植物71科、1%属、295种,包括裸子植物5科、9属、10种,被子植物56科、172属、251种。 重点评价区生境状况较单一,植物种类组成相对贫乏,植物区系组成较简单,据现场调查结果,没有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
(2)陆生动物现状评价
评价区内两栖动物有5种,均为蛙科。湖北省重点保护两栖类有2种,即中华大蟾蜍和泽蛙;爬行类共有7种。游蛇科的种类最多,有3种,占43.0%;其次为石龙子科有1种,占14%。无国家及湖北省重点保护爬行类分布;评价区内共分布有鸟类有26种,以雀形目鸟类最多,共14种,占54%,评价区无国家级重点保护鸟类分布。湖北省重点保护鸟类有,9种:分别为黑水鸡、戴胜、家燕、红尾伯劳、黑卷尾、八哥、灰喜鹊、喜鹊、乌鸫;评价区内哺乳类共有5目5科10种。啮齿以目最多,共有5种,占50.0%。评价区内无国家级保护兽类分布;湖北省重点保护哺乳类只有1种,即华南兔。
评价区内无国家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分布。评价区内陆生脊椎动物中,有湖北省重点保护动物10种:中华大蟾蜍、泽陆蛙、黑水鸡、戴胜、家燕、红尾伯劳、黑卷尾、八哥、喜鹊、乌鸫、华南兔。
2.2声环境
项目区域地表水环境中除府河段TP超标外,其他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I类标准,TP超标主要为周边农田中及居民生活周边环境部分水进入到项目区域水体中,导致该因子超标。
(1)道路建设对陆生植物的影响分析
根据工程分析和现场调查表明,工程沿线评价范围未发现有野生珍稀保护植物种。工程主要新增永久占地破坏的植被大部分为灌木林地和耕地。工程永久占地造成的生态损失是不可逆的,但就整个工程沿线而言,植被损失量不大,不会影响区域生态系统的稳定性和完整性。
临时占地将破坏部分植被,主要为灌草地和耕地,临时占地现状植被多为本地常见种,临时占地对地表植被造成破坏,但是并不会造成植物物种消失,在施工结束后及时绿化,将可以有效减缓临时占地对生态系统的影响。
(2)道路建设对陆生动物的影响
评价区域内陆生动物主要以两栖类、爬行类、鸟类和小型哺乳类动物为主,其中以鸟类最为丰富。湖北省重点保护两栖类有2种,即中华大蟾蜍和泽蛙;爬行类有多疣壁虎、中国石龙子、赤链蛇;鸟类主要是白鹭、黑水鸡、戴胜、家燕、等;兽类主要为小型啮齿目鼠类,也有华南兔、小家鼠等。工程沿线没有国家保护的野生动物分布,评价区域内陆生动物基本属于广布种,对于生长环境要求较宽,对人为影响适应性较强,工程建设可能会干扰局部地区上述动物的正常活动,但不会造成物种数量显著减少和消失。
(3)弃土场、施工场地及临时堆土场环境影响分析
本工程设置2处弃土场,弃土场现状植被主要是灌草地和耕地,1号土料场区域分布有少量杨树林。工程取土将会对土料场及周边区域的植被造成破坏,对区域生态环境造成一定影响。建议在工程设计阶段进一步优化取土场的设置,尽量减少占地面积以减轻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本工程设置了13处施生产生活区和8处临时堆土场,主要占地为灌草地、耕地以及部分林地,工程施工将会对临时占地区域的植被造成破坏,对区域生态环境造成一定影响。建议在工程设计阶段进一步优化施工场地和临时堆土场的设置,尽量将施工场地和临时堆土场设置在工程永久占地范围内,减少占地面积;不在水体周边设置施工场地和临时堆土场,避免对周边水体产生影响。
(4)对水生生物的影响分析
工程建设对水生生物的影响主要为桥梁基础施工,以及施工营地、施工场地污废水排放对水生生物的影响。
桥梁基础施工污染影响主要是针对涉及桥墩基础施工的水体而言,施工产生的悬浮物进入水体中造成水质污染,从而造成施工区域水生生物种类组成和优势种的数量在一段时间内受到影响。
施工营地生活污水、机械设备维修产生的油污水,以及施工场地生产废水、降雨冲刷建材的地表径流,若上述生活污水、生产废水等处理不当,直接排入附近水体,可能会对受纳水体造成水质污染,从而对其中的水生生物造成一些不利影响。
评价区水生生物均为常见种,施工行为有可能对水生生物造成一定不利影响,但不会对水生生物的种群和数量造成严重影响,随着施工结束,施工区水生生态环境将会得到恢复。
(5)对区域自然体系生态完整性的影响分析
对区域自然体系生态完整性的影响是由工程占地引起的,其中主要是灌木林地、灌草地、耕地、水域和建设用地。在项目建设完成后,使各种用的类型面积发生变化,导致区域自然生态体系生产能力和稳定状况的发生改变,对本区域生态完整性具有一定影响。临时占地损失的植被在施工结束后可通过绿化等恢复措施减少生物量损失。
(6)对王福窑水源地(备用)的影响分析
本项目终点涢水大桥位于王福窑水源地(备用)取水口上游2km处,属于水域地二级保护区范围内。
施工期主要为施工废水及施工人员生活废水,此废水将集中收集处理,不得排入临近水体内。
公路营运期路面径流系雨水,初期雨水和中后期雨水在边沟中混合后,污染物浓度较低,加之沿程的降解,对保护区水质不会产生明显影响,但在风险事故情况下,危险化学品直接或通过消防水进入边沟,是水源地的重大隐患。因此公路终点段在运营期应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设置径流收集系统,避免发生环境风险事故对保护区造成污染影响,同时污染废水抽出后进行处理。
(7)水土流失影响
本工程防治责任范围面积为150.27hm²,其中项目建设区124.09hm²,直接影响区26.18hm²。预测期内本项目水土流失总量为26433t, 新增水土流失总量为22475t。
(1)施工期
根据预测结果,施工机械噪声昼间对施工场界的影响值符合《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要求,夜间超标较严重。
1)单台机械作业时,昼间最大在距源60m处噪声可满足《建筑施工场界噪声排放标准》昼间70dB(A)的标准;夜间施工在距离施工机械300m处可以满足夜间55dB(A)的标准。
2)多种施工机械同时作业时,昼间施工噪声在距离施工机械100m处可满足昼间70dB(A)的标准,夜间施工在距离施工机械450m处可以满足夜间55dB(A)的标准。
3)工程沿线居民点均距离较近,在不采取措施的情况下,昼间和夜间施工机械噪声将对本工程周围敏感点产生一定影响,但对周围敏感点造成的噪声影响是暂时的、局部的,随着施工的结束,污染也随之结束。因此,施工期应落实本评价提出的声环境污染防治措施,以降低施工期噪声对工程周围敏感点的影响。同时,施工单位还应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尽量避免夜间高噪声机械在各居民点附近施工作业,以保证居民夜间良好的休息环境。
(2)营运期
预测结果见表3.2-1。
表3.2-1 噪声预测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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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标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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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标距离(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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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昼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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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夜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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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期昼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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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期夜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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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期昼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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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期夜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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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点-光华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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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a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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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45
|
13
|
48
|
15
|
63
|
2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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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
108
|
45
|
128
|
58
|
168
|
光化村-廖家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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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a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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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24
|
14
|
48
|
16
|
61
|
2类
|
40
|
105
|
45
|
122
|
58
|
158
|
廖家湾-黄家湾
|
4a类
|
9
|
40
|
10
|
47
|
13
|
60
|
2类
|
38
|
102
|
43
|
121
|
56
|
160
|
黄家湾-响水桥
|
4a类
|
8
|
38
|
9
|
45
|
12
|
57
|
2类
|
36
|
99
|
41
|
117
|
53
|
151
|
响水桥-终点
|
4a类
|
10
|
40
|
11
|
47
|
14
|
60
|
2类
|
38
|
102
|
43
|
121
|
55
|
156
|
(3)沿线规划噪声敏感目标噪声防护距离
该项目处于平原地区,根据预测结果,为避免公路噪声对沿线规划敏感目标的影响,沿线规划噪声敏感目标噪声防护距离按照运行期道路噪声影响来确定。因此,根据预测结果,运行中期道路噪声影响来确定防护距离,建议346国道(起点-光化村)沿线路段噪声防护距离为距离道路中心线128m,346国道(光化村-廖家湾)沿线路段噪声防护距离为距离道路中心线122m,346国道(廖家湾-黄家湾)沿线路段噪声防护距离为距离道路中心线121m,346国道(黄家湾-响水桥)沿线路段噪声防护距离为距离道路中心线117m,346国道(响水桥-终点)沿线路段噪声防护距离为距离道路中心线121m,在此范围内不宜新建学校、医院、集中居民区等声环境敏感目标。
(1)施工期
施工对水环境的影响分析:工程对混泥土、沙石料和沥青尽可能利用商业成品,以减少对周边水体的污染。施工期废(污)水主要是施工废水和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
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未经处理排放易污染附近水体。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未经处理排放易污染附近沟渠,导致环境脏乱差。施工点排放废水中主要污染因子是 CODcr、石油类、SS、NH3-N等。根据同类项目估算,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施工高峰期现场施工人员约300人,按人均生活污水量100L/d计,排水系数以0.80计算,则生活污水最大产生量为24t/d,污水中特征污染物浓度为:CODcr 350mg/L,氨氮 50 mg/L。结合工程沿线社会环境特点,施工人员生活依托路线附近居民房屋,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可利用农舍现有排水设施,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作农肥,降低污水排放对环境的污染影响。
施工混凝土采用商业成品,施工废水主要为机械和车辆清洗的废水、施工场地冲洗排水、道路养护废水等。机械和车辆清洗的废水日排放量约为0.48t,此类废水中污染物浓度一般为SS 1000~5000mg/L,石油类 25mg/L,经隔油池和中和沉淀池处理后,水中污染物浓度为SS 60mg/L,石油类 5mg/L,尽可能回用;出渣排水,其中主要为SS为主废水,经沉淀或栅格过滤后回用。
(2)营运期
项目终点涢水大桥段营运期路面径流系雨水,初期雨水和中后期雨水在边沟中混合后,污染物浓度较低,加之沿程的降解,对水源地水质不会产生明显影响,但在风险事故情况下,危险化学品直接或通过消防水进入边沟,是水源地的重大隐患。因此公路终点段在运营期应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设置径流收集系统,避免发生环境风险事故对保护区造成污染影响,同事污染废水抽出后进行处理。
(1)施工期
拟建项目所需的重要施工材料—砼为外购商品料,施工区不设置混凝土搅拌站。施工期空气污染源包括路面前期的破碎和后期的铺设、房屋拆迁及沙石灰料装卸及运输过程中产生扬尘;路面摊铺产生的沥青烟以及以燃油为动力的施工机械、运输车辆排放的废气。在不采取任何防护措施的情况下,施工现场下风向TSP浓度随距离增加迅速降低,到约40m后其浓度基本稳定。其影响的范围按《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评价(TSP日均值标准为0.3mg/m3)可达50m外左右。由于部分敏感点距离道路红线较近,受施工扬尘的影响较大,因此,建设单位应从洒水、定期清渣、规范粉状物料堆放等减少粉尘源到车辆运输规范化、设置围挡等方法有效控制施工扬尘对周边环境的不良影响。
(2)运营期
当车流量在2000~5300pcu/h时,NO2及CO的1小时浓度均能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限值(NO2:0.2mg/m3,CO:10mg/m3)。根据交通量预测结果,本道路运营中期高峰小时车流量为1506pcu/h,小于类比监测车流量。类比分析认为,本项目道路运营期CO及NO2一次浓度可以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限值。
综上,工程营运期对沿线大气环境质量影响不大。道路较为开阔,设置绿化景观带,将进一步吸收和降低机动车尾气的影响,且随着汽车工业的发展,机动车尾气污染物排放量将不断减小,因此项目运营期废气排放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将进一步减小。
(1)施工期
项目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废弃土方、施工人员生活垃圾。本项目共开挖方172.50万m³,回填方159.83万m³,弃方量共计12.67万m3,无借方,弃方送至弃渣场。施工高峰期现场施工人员约300人,每天产生生活垃圾约为0.3t。在道路施工期间,应通过加强施工管理及施工结束后的及时清运、处置可以减少和防止这类影响,对于建筑材料等可利用废弃物应尽量再利用。
营运期固体废物主要为过往车辆丢弃的果皮、纸屑、饮料瓶(盒)、塑料袋等。由于距离较短,同时通过严加管理,此类固体废物量很少,垃圾由环卫部门人员定期打扫统一收集处理,对环境及道路两边景观影响不大。
工程施工期间,施工车辆及施工材料运输车辆将会造成局部拥堵,给当地的交通造成一定的影响,因此需要采取措施对道路分段施工,交通部门应采取其他路段分流措施。这种影响是暂时的,随着施工的结束,影响也随之结束。
道路修建后,车辆流量的增长,将直接造成交通安全风险的增加。建议根据城市实际交通需求,采取严格的管理措施和适当的交通标识,最大可能的避免交通风险。
(2)征地拆迁安置影响分析
为维护征地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切实做好房屋拆迁安置工作,征地拆迁方案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湖北省有关土地管理的规定、土地征用管理办法、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等法规、规定,到相关的土地主管部门办理征地手续,与国土规划管理部门和项目涉及的各级地方政府共同协商制定本项目的征地拆迁安置计划并认真实施。
本次环评通过网上公示、问卷调查等多种形式,项目所在区域居民、村委会对该项目建设均非常了解,公众代表普遍认为该项目可以带动当地经济的发展,对于项目的建设持支持态度。
对于公众提出的建议等得到了建设单位的重视,建设单位表示并承诺,项目建设将按照国家相关环保要求,严格落实各类污染防治措施,认真执行“三同时”制度,确保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化解了公众的疑虑,取得更广大民众的支持。针对公众参与调查结果,评价建议道路建设部门应加强道路建设相关情况尤其是与群众密切相关的拆迁安置和征地补偿政策的宣传力度,采纳群众意见做好公路建设工作,以及加强道路绿化和采取必要的环境保护措施等来减缓对公众的影响。
工程设计时应本着以人为本的设计原则,基于现状条件,尽量减少拆迁和占用耕地、林地、水域,结合地形合理采用技术指标,减少高填深挖,保持线形连续,保持周围环境和自然景观协调,突出生态环保效果,充分考虑项目所在区域现状和施工条件等因素,在路线选择和施工点位上尽量保护周边环境敏感区域,尽量少占林地、水域,减少建构筑物拆迁量、并结合随州市总体规划、土地规划和湖泊保护规划等进行线路的选择和设计,最终形成的方案应符合随州市城市总体规划,并对沿线环境敏感目标基本不产生影响。
工程建设不可避免的将涉及到居民的搬迁和安置问题,设计单位在制定路线方案时应尽量避让集中居民区和重要的基础设施。对人口较多的村落和城镇,应确定合理的路线方案,最大限度的减少搬迁和安置人口的数量。对重要的基础设施,应综合考虑路线的走向问题,做到与被交叉道路、水利、电力设施的协调,尽量减少相互干扰和影响正常的运营。
(2)减少道路建设土地占用影响
在设计阶段还应做好施工营地、施工便道等临时工程对土地的占用工作,减少临时占地数量,特别是不占用绿地和水域的数量;对道路建设带来的征地应严格按照国家和当地政府有关征用土地的补偿安置的政策法规执行,以确保受征地影响的居民利益不受影响。
建设单位在工程招标文件中应将工程环境保护作为一项必要的条款纳入到招标文件中,同时在具体设施中应做好监督实施工作。
(1)社会环境
施工前应充分做好各种准备工作和交通车辆分流规划,对于征地拆迁,建设单位应严格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的征地拆迁安置法规做好工程征地征地拆迁工作,加强对国家、地方及工程土地征用补偿相关法规的宣传工作,按制定的拆迁安置政策和标准做好土地的征用及拆迁户的安置工作。
(2)环境空气
拆迁、道路施工现场采用大于2.5m临时隔板围护;施工现场地坪应进行硬化处理,有条件的采取砼地坪;开挖、钻孔和拆迁过程中,洒水使作业面保持一定的湿度;对施工场地内松散、干涸的表土,也应经常洒水防治粉尘;回填土方时,在表层土质干燥时应适当洒水,防止粉尘飞扬。
加强回填土方堆放场的管理,要制定土方表面压实、定期喷水、覆盖等措施;不需要的泥土,建筑材料弃渣应及时运走,不宜长时间堆积。
道路施工设置的储料场应远离敏感目标,置于较为空旷的位置。储料场等临时应在道路沿线主要居民居住区下风向200m以外,减少物料扬尘和有害气体对居民的污染影响。
(3)水环境
为保护沿线水体,该工程建设产生和收集的废水严禁排入临近。根据沿线现有的处理设施情况,工程施工期间,施工单位应对废水排放进行组织设计,严禁乱排、乱流污染环境。施工布置应做到尽量利用现有的基础设施,施工人员首先应考虑租住现有的厂房和民房,施工营地和陆域施工场地的布置应充分考虑排水需要,生活污水建立化粪池处理生活污水,最终用于绿化和农田灌溉,避免污水无组织排放。
(4)声环境
尽量采用低噪声机械,工程施工所用的施工机械设备应事先对其进行常规工作状态下的噪声测量,超过国家标准的机械应禁止其入场施工。施工过程中还应经常对设备进行维修保养,避免由于设备性能差而使噪声增强现象的发生。
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与施工场所,在重要的环境敏感路段应禁止高噪声作业机械在夜间施工,做好施工车辆的组织工作;合理安排好施工时间高噪声作业区应远离声敏感点,对个别影响较严重的施工场地,需采取临时的隔音围护结构,也可考虑在靠近敏感点的一侧建临时围墙代替隔声墙的作用,土方工程应尽量安排多台设备同时作业,缩短影响时间。
(5)生态环境
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设计确定的设计范围和边界进行施工,严禁随意扩大施工范围,减少对野生动物生境的破坏,加强施工人员管理,严禁捕杀野生动物。在工程占用耕地的路段施工时,首先应尽量收集保存表层土,施工结束后及时清理松土,覆盖耕作土,复耕或选择当地适宜植物及时恢复绿化。工程完工后,应及时清理施工场地,加强道路绿化和在空地上植草种树,进行生态恢复。
工程开发建设前,应做好施工规划前期工作;施工期间加强水土保持措施,加强对水环境的保护,避免沿线局部水域发生污染,做好工程完工后生态环境的恢复工作,减少对水质和水生生物的不利影响。
(6)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任何固体废物严禁向九峰城市森林保护区和沿线陆地任意弃置;做好土石方平衡,做好固体废物资源再利用;做好固体废物的堆放、运输,临时堆放场应加塑料薄膜或草垫覆盖,周边设置节水沟,防治水土流失,场址尽可能远离保护区;由于施工期中固体废弃物是沿着公路呈线性分布的,若堆放不当或处置不及时,将直接破坏公路沿线生态环境,因此应通过加强施工管理,及时清运、处置,减少和防止固体废物影响。
(1)环境空气
保持路面清洁,及时洒水,降低路面尘粒;加强对营运车辆的管理,定期检测尾气排放情况,并对不达标车辆强制安装尾气净化装置,同时对部分敏感路段进行定期的环境空气监测等措施;道路两侧的阔叶乔木具有一定的防尘和污染物净化作用,建设单位应在道路两侧进行绿化,以充分利用植被对环境空气的净化功能。
(2)声环境
根据对道路运营期第1、第7、第15年的交通噪声预测和沿线敏感点噪声预测结果,道路建设后交通噪声预测和沿线敏感点有一定程度的超标。为最大范围的降低工程声环境影响和改善本地区声环境质量,本工程根据不同运营期,结合现状实际情况,针对道路本身和周边敏感点采取如下措施:
1)道路相关的噪声防治措施
道路设计阶段,建议道路优化设计,减少道路噪声的近距离声照区范围。
道路建成后初期要保证道路设计中的两侧绿化带、机非分隔带的绿化带建设。
道路建成后中期,建议在道路两侧空地范围内建设道路的绿化带,降低道路噪声的影响和减少道路的生态影响。
道路建成后远期,应该加强道路的维护,保证路面的平整。
另外,营运期加强机动车管理,保障上路的机动车是在良好的运行状态,同时沿线道路严禁鸣笛。
2)主要环境敏感点的噪声防治措施
沿线路段的居民点可采用低噪声路面、隔声窗、空地绿化等措施。
3)道路管理措施
①应该加强道路的维护,保证路面的平整。
②保障上路的机动车是在良好的运行状态,加强机动车管理和检修,禁止不合格车辆上路,尤其是载重车的噪声污染是道路噪声中最为严重。
③在居民点集中的处设置限速标志和红路灯,保证车辆匀速行驶,禁止鸣笛。
(3)水环境
公路运营期水环境影响主要是路面径流污水排放,为减小污水中污染物含量,运营期应加强对过往车辆的监督管理,禁止漏油、不安装保护帆布的货车和超载车上路,以防止公路上车辆漏油和货物洒落在道路上,造成沿线地面水体污染和安全事故隐患,路面和路基设置完善的排水系统。路面、路基排水系统路侧边沟设计避免与河流、水面、农田连接。定期检查清理雨水排水系统,保证畅通,保持良好的状态。
项目终点涢水大桥段运期路面径流系雨水,初期雨水和中后期雨水在边沟中混合后,污染物浓度较低,加之沿程的降解,对水源地水质不会产生明显影响,但在风险事故情况下,危险化学品直接或通过消防水进入边沟,是水源地的重大隐患。因此公路终点段在运营期应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设置径流收集系统,避免发生环境风险事故对保护区造成污染影响,同事污染废水抽出后进行处理。
(4)运输管理措施
运输危险品的车辆经过本项目路段需提前申报,装载煤、石灰、水泥、土方等易起尘的散货,必须加蓬覆盖后,才能上路行驶,防止撒落的材料经雨水冲刷后造成水体污染。如遇到大风、大雾等恶劣天气,则应关闭相应的路段,禁止危险品车辆通行,以降低交通事故的发生率车上路,以防止车辆漏油和货物洒落在道路上,造成水体污染和安全事故隐患。
(5)固体废物的处置
本项目的建设可完善项目影响区路网布局、优化区域路网结构,满足通道交通量日益增长的需要,本评价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的,符合《湖北省公路水路交通运输“十三五”发展规划》、《随州市“十三五”综合交通运输规划》等相关规划。项目建设的施工期和运营期都对环境质量有一定的影响。项目建设的施工期对环境的影响主要是土地功能转变、居民拆迁以及施工产生的地表扰动、污水、噪声、固体废物的影响;运营期对环境的影响主要是道路交通噪声和汽车尾气排放对周边居民点的影响。项目建设在严格执行“三同时” 制度并全面落实本评价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后,可使该工程建设对环境的不利影响得到减缓或控制。从区域发展整体和长期来看,利大于弊。
因此,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346国道随州市十岗至任家台段改建工程在落实相关环境保护措施后,其影响可为环境接受,建设方案具有可行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