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随客延决字〔2017〕7号
各相关申请人:
你提出的经营期限届满的客运班线延续经营行政许可申请,经审查,该行政许可申请符合准予延续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五十条规定,本机关决定准予延续〔详见附件:2017年客运班线延续行政许可处理意见一览表(七)〕,并予以公示。
请于2017年12月31日前到属地运管机构办理相关手续。
随州市道路运输管理局
2017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