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申请人:
你提出的客运经营相关申请(包括许可事项变更申请),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经审查,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如下[详见附件:2016年客运经营许可业务审定意见(第22批)],并予以公示。
一、经审查,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和《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等规定的条件和标准的,根据《行政许可法》第34条第1款、第38条第1款、第49条的规定,决定准予(变更)交通行政许可。本机关将自作出本决定书之日起开始颁发、送达相关经营许可证件。请相关申请人于2017年1月25日前按审定意见落实拟投入车辆,并到运管机构办理经营许可证件换发等相关手续。在确定的时间内未按审定意见落实拟投入车辆的,将撤销本许可决定。
二、经审查,对申请人的申请存在问题(详见决定意见栏)、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根据《行政许可法》第38条第2款的规定,决定不予(变更)交通行政许可。申请人如对本决定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随州市交通运输局申请复议,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随州市道路运输管理局
2016年10月25日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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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 请 单 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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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路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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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路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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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定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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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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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捷龙恒通运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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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州-唐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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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010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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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更新为中型中级29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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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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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捷龙恒通运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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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州-洛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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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030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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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更新为中型中级26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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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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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捷龙恒通运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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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州-洛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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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030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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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更新为中型中级26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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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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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捷龙恒通运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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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州-洛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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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030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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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更新为中型中级26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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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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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捷龙恒通运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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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州-洛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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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030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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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更新为中型中级26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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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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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捷龙恒通运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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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州-洛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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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030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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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更新为小型中级19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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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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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通宇运业有限公司随县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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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宝-随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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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130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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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更新为中型中级30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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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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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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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路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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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路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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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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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定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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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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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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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捷龙恒通运业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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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州-武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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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020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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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SW1286(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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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意增加停靠站点为:武汉杨春湖客运换乘中心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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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因:待武汉市运管处提出核查站点意见再审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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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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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捷龙恒通运业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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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州-武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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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020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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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S21556(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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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意增加停靠站点为:武汉杨春湖客运换乘中心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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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因:待武汉市运管处提出核查站点意见再审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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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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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捷龙恒通运业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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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州-武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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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0201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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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SW1188(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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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意增加停靠站点为:武汉杨春湖客运换乘中心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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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因:待武汉市运管处提出核查站点意见再审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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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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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捷龙恒通运业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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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州-武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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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0201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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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S21303(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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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意增加停靠站点为:武汉杨春湖客运换乘中心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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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因:待武汉市运管处提出核查站点意见再审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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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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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捷龙恒通运业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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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州-武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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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020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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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SW1386(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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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意增加停靠站点为:武汉杨春湖客运换乘中心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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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因:待武汉市运管处提出核查站点意见再审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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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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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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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事项的具体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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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定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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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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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州大洪山旅业发展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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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扩大经营范围:省际包车客运、省际非定线旅游客运;计划再投入6辆高一级客车(座位数共计330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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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扩大经营范围为省际包车客运,省际非定线旅游 ,增加投入6辆高一级客车(座位数≤330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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