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申请人及利害关系人:
一、各相关申请人提出的客运经营相关申请(包括许可事项变更申请),经审查,申请事项属于本机构职责范围,申请材料符合法定的要求和形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32条之规定,决定予以受理,并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客运经营许可业务申请公示〕。
二、各利害关系人发现已受理的申请事项直接关系自身重大利益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36条之规定,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请于本通知书发布之日起5日内(2016年11月5日前),以书面形式向随州市道路运输管理局运管科提出意见;陈述和申辩必须客观、真实。逾期未提出意见的,视为无意见。
陈述和申辩人为法人的,陈述申辩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陈述和申辩人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的,陈述申辩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否则视同为意见无效。
电话:0722-3598622;
特此告知。
随州市道路运输管理局
2016年10月31日
客运经营许可业务申请公示
一、客运班线运营车辆变更申请
序号 |
申请单位 |
线路名称 |
线路牌号 |
车牌号 |
现运营车辆情况 |
拟变更车辆情况 |
班线运营情况 |
备注 |
1 |
湖北通宇运业有限公司 |
随州-红安 |
S820108 |
鄂S22282(黄) |
小型高一17座 |
中型中级19座 |
运行 |
|
2 |
湖北捷龙恒通运业有限公司 |
随州-温岭 |
S010022 |
鄂S08597 (黄) |
大型高二级42座 |
大型高二级39座 |
运行 |
|
二、经营期届满道路客运班线延续经营许可申请
序号 |
企业 名称 |
线路名称 |
线路牌号 |
路线性质 |
起点/起点站 |
讫点/讫点站 |
配载站点 |
循环站点 |
班线类型 |
车型车级 |
途径走向 |
日发班次 |
经营期限 |
备注 |
1 |
湖北捷龙恒通运业有限公司 |
随州-厦门 |
S010064 |
跨省线路 |
随州市汽车客运东站 |
厦门枋湖长途汽车站 |
广水恒泰汽运公司客运站 |
无 |
一类 |
大型高一级 |
麻竹高速、武汉外环、G50、G70、G15 |
0.3 |
2012年01月05日至2016年12月31日 |
|
2 |
湖北捷龙恒通运业有限公司 |
随州-厦门 |
S010063 |
跨省线路 |
随州市汽车客运东站 |
厦门枋湖长途汽车站 |
广水恒泰汽运公司客运站 |
无 |
一类 |
大型高一级 |
麻竹高速、武汉外环、G50、G70、G15 |
0.3 |
2012年01月05日至2016年12月31日 |
|
3 |
湖北捷龙恒通运业有限公司 |
随州-洛阳 |
S010065 |
跨省线路 |
随州市汽车客运东站 |
洛阳市汽车站 |
无 |
无 |
一类 |
大型高一级 |
S49、G312、沪陕高速、二广高速 |
1.0 |
2012年01月05日至2016年12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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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客运班线终止经营申请
序号 |
申请单位 |
申请内容 |
备注 |
1 |
广水市恒泰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 |
申请注销广水至义乌经营许可(S8100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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